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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办事指南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指南

    2016-12-13

事项名称

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

 

 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

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

国家邮政局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》

广东省邮政管理局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粤邮管〔201619号)

办理方式

在线办理(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

http://kdjyxk.spb.gov.cn/companyLogin.jsp

操作指引

登录许可系统——点击企业许可证——点击许可换领————填写延续和换领申请表保存——上传材料——提交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需材料

1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换领申请表;
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
4、有下属子公司、分公司(营业部)或者加盟企业的,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分公司(营业部)名录、子公司名录或者加盟企业名录;

5、加盟、代理企业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加盟、代理协议复印件;

6、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;

7、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(附件3);

8、安全保障制度,包括保障寄递安全、从业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、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,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,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。

备注说明:

1、延续换领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即可。

2、其他材料请将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并通过“材料上传”上传到系统,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。

3、多份扫描件、图片的材料可压缩ziprar文件上传。

4、租赁合同如果是正规房管部门或者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,可以不需要另行提供场地使用证明;如果是与私人、物流园区或集散地管理方签署的租赁合同,则需要出租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(主要是房产证;街道、居委或者村委等政府第三方出具的证明);

 

办事流程

(期满30日前)网上申请——市局受理——市局初审通过(或不通过)——省局审核通过、核准(或不通过)——省局换发新证——社会公告

承诺期限

15工作日

领证地址

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

领证时间

工作日8:30-12:0014:30-17:30(需提前预约)

办理电话

020-83388856

 

相关说明

1、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,未能领取新许可证或新分支机构名录仍经营快递业务的,按照无证经营查处;

2、领取新许可证时,若公司法人前往,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旧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、副本;若为代理人前往,需携带公司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和旧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、副本;

3、法人企业换领新许可证后,请协助分支机构及时向市邮政管理局申请换领新分支机构名录事宜;换领分支机构名录,若公司法人前往,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旧分支机构名录;若为代理人前往,需携带公司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和旧分支机构名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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