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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办事指南】分支机构变更(增设、撤销、名称变更、地址变更)指南

    2016-12-13

事项名称

分支机构变更(增设、撤销、名称变更、地址变更)

 

 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第五十一条、五十四条

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

国家邮政局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》

国家邮政局《关于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局监函〔20167号)

办理方式

在线办理(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

http://kdjyxk.spb.gov.cn/companyLogin.jsp

 

操作指引

登录许可系统——点击企业许可证——点击变更——点击分支机构变更——填写变更申请表(最底部勾选具体业务)、保存——填写相应业务申请表——上传材料——提交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需材料

1、设立分支机构(需实地核查)

1)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

2)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复印件

3)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

4)分支机构名称预核准或者营业执照

5)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和场地使用证明

2、分支机构名称变更

1)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

2)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

3)分支机构名称预核准或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

3、分支机构地址变更(需实地核查)

1)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

2)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

3)分支机构新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和场地使用证明

4、分支机构撤销

1)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

2)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复印件

3)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

4)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

备注说明:

1、变更申请表、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即可。

2、其他材料请对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并通过“材料上传”上传到系统,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。

3、多份扫描件、图片的材料可压缩ziprar文件上传。

4、租赁合同如果是正规房管部门或者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,可以不需要另行提供场地使用证明;如果是与私人、物流园区或集散地管理方签署的租赁合同,则需要出租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(主要是房产证;街道、居委或者村委等政府第三方出具的证明);

审批流程

初审受理(或不予受理、补正材料)——核查通过(或不通过)——核准(或不予核准)——颁发分支机构名录

承诺期限

15工作日或25工作日(需实地核查事项)

领证地址

阳江市二环路180号东昇大厦5楼行业管理科

领证时间

工作日8:30-12:0014:30-17:30(需提前预约)

办理电话

0662-2828608

相关说明

1、新设立分支机构,待现场核查通过后,公司法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来领取分支机构名录;非公司法人,需携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;

2、分支机构变更相关信息需更新分支机构名录的,公司法人可携带本身人身份证件以及旧的分支机构名录前来换领;非公司法人,需携带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旧的分支机构名录前来换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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